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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典用典,典亮人生"——走进民法典 护我成长
撰稿人:办公室 时间:2023-11-02 16:03:30 浏览次数: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中国历史上首部民法典,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颁布,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内容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下面大家学习普及与大学生密切联系的几条法令:

1.见义勇为免责,善行善意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论语》云:“见义不为,无勇也。”惩恶扬善、见义勇为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是与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还是抢险救灾,总有人愿意挺身而出,值得所有人献上掌声和敬意!这样的精神甚至还感染了外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就可以去救助他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本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当继续发扬下去。

2.对校园贷说不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大学生分期消费市场获得了诸多青睐,名目繁多的“校园贷”机构纷纷到高校宣传推广。这些网贷平台有些并不规范,甚至设置了高额的利率和罚息,学生出现了逾期返还的情况时,个别网贷平台甚至会采取极端的手段追回借款及高额的利息。那么,作为学生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六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日常要理性消费,拒绝诱惑,向校园贷说不。

3.稳妥处理个人信息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个人信息泄露而被骚扰的情况,从垃圾短信到强制推销,信息泄露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多的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定义在《网络安全法》列举的基础上,增加“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电子邮箱,英语表述为“Email”,实质上就是电子邮件的地址(E-mail address),E-mail与普通邮件的区别在于其“地址”是以电子方式存在的虚拟地址;健康信息涉及个人的健康状况、人体特征、遗传基因等;行踪信息反映特定自然人的行踪,比如个人交通出行、住宿信息、位置信息等,这些大多属于具有隐私性质的信息。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同学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做到个人信息稳妥处理

4.乘坐交通工具霸坐不可行

近几年,中国高铁已步入快速发展期,中国高铁的飞速发展不仅仅给人们带来了安全、快速、舒适的出行体验,更带动了周边的经济。但总有一些人不遵守规则,“高铁霸座”,强行阻拦列车发车、硬闯检票口等行为,似乎已经让人麻木不堪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八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八百二十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

这样的规定从法律层面上对“霸座”行为进行了约束,也为正常乘车的旅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5.网购商品有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由卖家承担,同学们要学会利用《民法典》保护自己的权益!

6.拒绝校园暴力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当我们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要敢于拒绝校园暴力,一旦发现身边有校园暴力现象的苗头,要立即向家长、老师和学校寻求帮助!

7.职场/校园性骚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所以,在生活学习中如果受到了骚扰请同学们不要害怕!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惩戒坏人

作为新时代大学生,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要做法治思想的传播者推动全民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